Kelly於近日轉換工作,經過兩次面試下來對於新公司的制度、福利及工作內容,她都很喜歡。可是,人事部通知希望先向前任公司做徵信查核,才能正式給聘僱確認。Kelly有點心虛,因為當初離開前份工作時與舊上司鬧的十分不愉快,她講了一些比較衝動的氣話,造成彼此有些誤會,離職交接工作時也草草了事,Kelly想舊上司絕不會說她任何好話,新公司查核下來一定對她不利。Kelly正盤算著是否要去跟人事部先坦白,問他們可否跳開不做查核,還是趕緊去跟舊上司低頭道歉,不想壞了自己的大好工作前途。
徵信查核查什麼?
找工作時人資部門或獵頭公司要求職者提供推薦徵信名單,是必然會遇到的。通常求職者提出的名單如果是現任或前任上司,絕對是加分的。徵信查核的問題大概有幾種: 1. 求職者當初在該公司的在職日期、及工作內容? (有些人會把任職期間拉長,或將職位內容擴大,明明只是團隊的其中一員,卻說自己是總負責人),2.求職者與同事的之間的互動、溝通是否良好?3.離職原因?(主動離職或是被強迫的) 4.求職者的優點與缺點? 其他還有包括:求職者的工作態度、學習力、出勤狀況..等。還有現在要申請進金融業,信用調查是絕對逃不了的,徵信內容包括(但不限於)工作經驗、學歷、個人信用紀錄、犯罪紀錄、及關係人查詢。故而上班族想要履歷表上灌水之前最好三思。
應該提供誰為查核對象?
如果你是衝動的上班一族,離職時與舊東家鬧的不愉快,提供前任上司的名字被新東家查核,恐怕不是個好主意。你應該坦白告訴新公司人事部:「因為離開時與前任上司有些不愉快,雙方也有點誤會,故不希望提他做為查核對象。」或是你依然在職,不想讓公司知道你已經在外面找工作,也該表達希望先不要查到現職公司。有經驗的人資專員一聽就懂,可是你一定要相對的提出其他名單,以供對方徵信查核用,例如:再上一任的前上司,其他部門主管,同儕或業界對你有一定了解的主管級人物,甚至其他舊日同事都可以。一個人名都講不出來,工作上也沒有半個人可以幫你說話,可能就會有些問題囉!初入社會的新鮮人可以提學校的師長或學長,絕對不要隨便提供男/女朋友或好兄弟、姐妹淘的名單給公司。
公司如何查核?
當公司人事部需要做進一步查核時,都會預先告知求職者,或面試時填的表格內就有註明,要求職者寫下兩個人名以上的推薦者。如果有做信用徵信時,還會要求職者填同意書。你一定要記得先跟推薦查核名單上的人士打聲招呼,禮貌的知會對方。如果當初離職時好聚好散,大部份人都會說幾句好話,不會誤到他人前途。有經驗的人資在查核的過程,會看對方回答而做判斷,大部份被查核方如對其中一項問題語多保留、含糊其詞,人資就會將該問題列入觀察項目,甚至進一步的追查下去。除了標準的職位內容及在職時間外,最常詢問就是兩個問題: 該員的平均表現如果以1-100評分標準,會給他打幾分? 如果將來有機會,貴公司還會願意僱用求職者,再與他共事嗎? 這個問題答案一拍兩瞪眼。人家答是,就表示這個員工還不錯,公司願意再給機會;答不,就是表示該員工作方面是有問題的。 有些公司在回答這些查核徵信非常小心,遇到真的工作上有問題的員工,他們甚至會用“不予置評”來做回答,對方就會心照不宣。
其實上班族履歷表最好是寫兩份,一份用來申請工作,,另外一份留給自己做查核用,內容包含:公司電話、地址、傳真、上司名稱、到職起薪點、離職時的薪金、公司福利等等。免得在職場日子久了,許多資訊都不復記得。最重要的是,職場圈子很小,山水總會相逢,不要輕易與人結仇、交惡。離職時要審慎處理,做好交接事宜。即使因不滿而離開,也要好來好去,工作到最後一天還是用專業的態度。即可做到離開了,還留下好的風評,才是有智慧的上班一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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